“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的核心,纺织行业的智能制造是实现技术升级、产业发展模式变革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智能化纺织机械是纺织行业实现智能制造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在“十三五”期间,纺织装备产品智能化成为纺织机械行业主要技术研发方向,根据“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要求,可以预见纺织设备的智能化和数字化依然会成为“十四五”的主旋律。
在智能化、数字化技术成为全球经济重构的主导力量的当下,纺织设备的智能化和数字化将成为纺织行业变革的前沿阵地。与先进纺织工业国家相比,我国纺织工业的自主研发进程,特别是智能化、数字化领域的技术积累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为加快我国纺织工业的智能化转型升级,中国纺织机械企业应积极探索新出路,加快迈出推动我国纺织工业智能化发展的新步伐。基于此,本文通过专利分析手段透视德国、日本、美国发达国家在智能化纺织机械领域的专利布局,为我国纺织机械企业提供参考。
通过INCOPAT数据库,全面检索智能化纺织机械领域现已公开的专利文献,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共检索到智能化纺织机械领域相关专利38723项。
先进的技术源于深厚的创新沉淀
通过对德国、日本、美国和中国的年度专利申请数量的统计分析,德国、日本和美国的技术起源较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有相关专利技术产出,而技术发展主要集中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由于技术发展已相对成熟,21世纪之后专利申请开始呈现下滑趋势,但近5年专利申请有回暖趋势。而中国的专利申请始于1985年,2000年后步入缓慢增长期,2010年进入快速增长期并在2015年专利申请速度再次提升,近10年贡献了中国智能纺织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总量的88%。
利用“专利圈地”抢占全球市场
对比中国与德国、日本、美国在智能纺织机械领域的专利布局地域分布情况可见,中国拥有极高的本土专利申请占比,海外专利布局虽然覆盖15个国家/地区,但专利布局量较少。而德国、日本、美国有大量的专利申请在海外市场,专利布局区域覆盖度高,在主要国家/地区拥有大量的专利布局,其中海外专利布局覆盖度最高的是德国。德国在智能纺织机械领域产出相关专利7752件,有70%的专利申请布局在海外,除了在欧洲专利局(E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欧亚专利组织(EAPO)申请了较多专利之外,专利申请覆盖53个国家/地区,在美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瑞士等主要纺织机械市场国家拥有大量专利布局。
纺机技术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
产品类别形成差异化
通过对比中国与德国、日本、美国在智能纺织机械领域的专利技术的分布情况可见,德国、日本、美国技术重点集中在纺纱设备、织机、针织设备以及材料搬运设备领域,而中国与德国、日本、美国在技术布局上存在明显的差别,中国在纺织材料的液相/气相/蒸汽处理方面专利申请较多,该技术分类上的专利多是印染设备相关专利,而在材料的搬运方面专利申请量很少,这也侧面反映中国在纺织品的智能织造方面自动化程度较低。智能纺纱机、织机、针织机以及全自动物料输送设备是智能化纺织工厂的重要成员,德国、日本等技术发达国家技术沉淀深厚、专利布局全面,在这些方面进行新技术突破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技术发达国家关注度比较低的方面进行技术研发是一条可行的道路。
智能化方向形成差异化
从纺织机械智能化方向的角度看,中国与德国、日本和美国相似,专利主要集中自动化/智能化控制和智能监测/故障诊断两个方面,但不同之处在于德国、日本和美国在智能监测/故障诊断方面的关注度更高,比如日本在智能监测/故障诊断领域的专利布局量占其智能化纺织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总量的58%,德国在该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占比也比其在自动化/智能化控制领域的专利布局量大,而中国超过一半的专利是关于自动化/智能化控制领域的。
以本土市场为据点不断向外辐射
通过对智能纺织机械领域的主要申请人进行分析发现,专利申请量排名前十的企业分别来自日本、德国、意大利和瑞士,其中日本的津田驹、丰田和村田机械相关专利申请量超出1000件,它们在日本布局了大量的专利,另外在德国等欧洲主要国家、美国、中国等均有大量专利布局;德国的美名格-艾罗、赐来福、青泽(赐来福、青泽属于卓朗集团旗下公司)、卓朗、特吕茨勒以德国为核心,将欧洲市场、美国等作为关注重点;瑞士立达将德国等欧洲主要国家、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印度等作为重点关注的目标市场开展专利布局。
合理设计权利要求提升专利质量
通常而言,权利要求数量的多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专利保护内容的多少,因此权利要求数量成为评价专利价值度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对德国、日本、美国和中国申请人在中国申请的专利的权利要求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德国与美国在华申请的专利的权利要求数量主要集中在6~30项的范围之内,美国有82%、德国有68%的专利的权利要求数量在10项以上,而中国的专利的权利要求数据几乎全部在10项以下,主要集中在3~10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标准,权利要求项数超过10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元的权利要求附加费,这可能是中国申请人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项数普遍在10项以下的主要原因。《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因此权利要求书写直接影响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的设计和撰写应当以技术创新的发明构思为核心,合理设计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力求最大程度地保护发明创造。
结论与建议
德国、日本和美国的智能纺织机械领域在技术研发、市场覆盖、技术积累、专利价值度方面均存在明显优势。我国自主创新的纺织机械尚处于自动化、数字化的发展阶段,亦处于智能化的起步阶段,与国际顶尖水平仍有明显差距。中国发展智能纺织,不能完全依靠国外产品,而是应该加快技术替代、产品替代步伐,走出自己的智能化纺织道路。基于此,下面给中国纺织机械企业在进行智能纺织机械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方面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1)目前国外龙头企业已经在智能化纺织机械单品的关键技术领域上拥有先进技术并储备了大量专利,在这些方面进行技术原创不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财力和智力,而且存在较高的研发失败风险,由于竞争对手专利布局全面,作为跟随者在已有的技术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侵权风险,因此建议中国企业在进行智能化纺织机械技术创新时寻找与行业龙头企业技术研发具有差异化的技术方向进行技术攻关,比如智能控制和智能监测、故障诊断领域,专利布局较多,而信息化/网络化以及各工序机械间的自动连接专利布局较少,可以从这两方面出发进行技术创新。
(2)中国智能纺织市场空间巨大,纺织机械制造企业在专利布局时把握中国市场是根本,除此之外也要通过海外专利布局为未来海外市场的发展提前筹备。由于德国等欧洲发达国家、日本、美国技术起步早,专利布局已经遍布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等欧洲主要国家、中国、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中国纺织机械制造企业在这些国家通过专利布局抢占市场没有优势。而“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实施为中国纺织机械制造企业提供了很好双边和区域合作机会,比如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国等自身技术薄弱,产品供应不足,对外进口需求大,因此中国纺织机械制造企业可以加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专利布局。
(3)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开展专利布局时,不仅要注重专利量上的积累、专利组合的建立以及专利布局地域的扩张,更核心的是要注重专利价值的提升。保证专利申请质量是提升专利价值的基础,权利要求书直接划定了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后,权利要求书就成为判断他人的实施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根据。因此,权利要求书的合理设计对于提升专利申请文本质量非常重要,纺织机械企业也应从专利申请源头出发,把握好每一件专利申请文本的质量,确保每一项技术创新成果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