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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动态
中欧建立双边纺织品监控体系--纺织业界表示欢迎
近日,中欧双边政府通过对话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将对4类(T恤衫)、5类(套头衫)、6类(裤子)、7类(女式衬衫)、20类(床单)、26类(连衣裙)、31类(胸衣)、115类(亚麻纱)等8个类别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不设数量限制,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中方将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制度,同时,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中国纺织业界对此表示欢迎。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孙淮滨表示,中欧对部分纺织品贸易实行双边监控,是为了保证2007年中欧纺织品贸易协定到期后,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能够保持正常的出口秩序,是一种过渡性措施。在中方,主要是采取确定出口企业资质的方式规范市场准入条件,是一次出口自律的探索性做法,其中既有对企业出口业绩和年限的要求,也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他说:“我们期待这项规定能对中欧纺织品贸易关系的稳定起到良好的作用。”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也对中欧政府达成的共识表示欢迎,并认为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不设数量限制有利于中欧纺织品贸易的平稳发展,符合WTO倡导的公平、自由贸易的原则。
据了解,为配合“双边监控”新办法,商务部将出台2008年输欧纺织品新的监管细则,一旦发现出口量大增,将发出预警,适当减少出口。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10月17日也在其网站上公布,将对出口欧盟企业实行经营资质审核,并成立了审核小组,近期将分两批公布符合企业资质标准的会员企业名单。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孙淮滨表示,中欧对部分纺织品贸易实行双边监控,是为了保证2007年中欧纺织品贸易协定到期后,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能够保持正常的出口秩序,是一种过渡性措施。在中方,主要是采取确定出口企业资质的方式规范市场准入条件,是一次出口自律的探索性做法,其中既有对企业出口业绩和年限的要求,也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他说:“我们期待这项规定能对中欧纺织品贸易关系的稳定起到良好的作用。”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也对中欧政府达成的共识表示欢迎,并认为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不设数量限制有利于中欧纺织品贸易的平稳发展,符合WTO倡导的公平、自由贸易的原则。
据了解,为配合“双边监控”新办法,商务部将出台2008年输欧纺织品新的监管细则,一旦发现出口量大增,将发出预警,适当减少出口。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10月17日也在其网站上公布,将对出口欧盟企业实行经营资质审核,并成立了审核小组,近期将分两批公布符合企业资质标准的会员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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