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直通车

新闻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发布提供额外货物信息的规定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发布日期:2008-01-08

2008年1月2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公布了一项规则制定通告,新规定要求进口商和承运商在货船进入美国前以电子方式提供关于货物的额外信息,即所谓的“10+2”安全文件,这是美国安全局评估和确定高风险货物、避免恐怖武器和货物进入美国的另一个战略。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局长W. Ralph Basham表示,安全文件将改善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打击高风险货物的能力,通过提前在供应链中确定低风险产品,强化促进合法国籍贸易的能力。

  该计划将强化货物安全,提高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工作效率。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将执行全面、多层次的货物安全战略,确保在提高国家安全的同时保护美国经济的活力。这些战略包括24小时载货单规则、集装箱安全计划、打击恐怖主义海关—贸易伙伴关系、非插入性检测技术、自动定位系统、保护货运计划和国家定位中心。

  新规定要求承运商在以下10类信息的基础上额外提交2类信息,保障海运环境的安全,即:(1)货船装载计划,用以传递驶往美国货船所装载货物在船上的物理位置等信息;(2)集装箱状态信息,确定集装箱的运动和状态的改变(如满或空的状态)。

  进口商须提交的进口商安全文件包括以下10类数据基础:

  1.进口商(或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销售商(或拥有者)名称和地址;

  3.购买者(或拥有者)名称和地址;

  4.货船运送名称及地址;

  5.集装箱装箱场所;

  6.集运代理人(充填机)名称和地址;

  7.进口商登记号码/外贸区申请识别码;

  8.收货人号码;

  9.原产国;

  10.海关编码


 

免责声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对纺织贸促网上所刊登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请您自行甄别。由于信赖本网任何信息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与我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