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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提高主要纺织品出口退税率

来源: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 发布日期:2007-09-25

    2007年9月19日,巴基斯坦中央税局上调了主要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包括地毯、聚酯纤维产品和毛毯。

  中央税局发布的 S.R.O. 955(I)/2007 通知公布了不同纺织产品新的出口退税率。根据通知,100%棉坯布的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0.03%;100%棉灰色现成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0.23%;100%棉灰色制成品(如床单、窗帘、桌布等)的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0.10%;100%棉漂白成衣的退税率为 FOB价格的0.44%;100%棉漂白布的退税率为离岸价的0.33%。

  100%棉染色或印花或者部分染色或印花或网眼印花面料、织锦面料的退税率为FOB 价格的 0.71%;100%棉漂白制成品(如床单、窗帘、桌布等)的出口退税率为FOB价格的0.31%;100%棉染色或印花或部分染色或印花成衣的出口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0.90%。 

  100%棉染色或印花、或部分染色或印花制成品(如床单、窗帘、桌布等)的出口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1.01%;灰色混纺服装、衣服的出口退税率为 FOB价格的 0.26%。

  聚酯纤维和棉混纺(适用于所有混纺纤维)漂白混纺面料的出口退税率为0.74 卢比/千克;聚酯纤维和棉纤维(适用于所有混纺纤维)染色或印花面料的出口退税率为2.44卢比/千克;聚酯纤维和棉纤维混纺(适用于所有混纺纤维)灰色混纺面料的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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