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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1类纺织品输美需凭两证一单

来源:新京报 | 发布日期:2005-11-24

      昨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并正式对外公布了《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从明年1月1日起,目录规定的21类纺织品对美出口,必须持两证一单才方可通关。
 
  中美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后,商务部曾表示,协议达成的21类纺织品将纳入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体系管理,但相关细则一直没有出台。

  公告称,从明年1月1日起,中美纺织品谅解备忘录中明列的21种产品将实施纺织品临时管理,实施临时管理的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对美国出口,中国海关凭《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属法定检验目录的纺织品,中国海关还应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手续。若美国海关提出要求,进口商必须提供中方签发的《输美纺织品原产地证》。据悉,相关许可证由出口企业向各级商务部门申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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