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8.5%。其中,城市上涨8.1%,农村上涨9.3%;食品价格上涨22.1%,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0.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3月份微涨0.1%;食品价格下降0.1%,其中鲜菜下降9.2%,鲜蛋下降0.5%。
其中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1.4%。服装价格下降1.6%。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仍处于高位。这既与上年4月份的低基数有关,又与国际市场初级产品、特别是粮食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导致国内食品价格居高不下有关。当前仍需要密切关注未来的价格走势,把控制物价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