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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纺织品设限
合理解决欧盟纺织品市场危机的原则与方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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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理解决欧盟纺织品市场危机的原则与候选方案 欧盟贸易保护主义者及其挟持下的欧盟贸易管理部门一手炮制的欧盟服装业市场“二战以来最大危机”(英国零售业专家语)正日益深化,中欧双方官员已经就此展开磋商。有关人士就解决这场危机提出了多种方案构想,而要评估这些方案是否合理,首先必须明确评估一项方案是否合理的原则。笔者认为,无论是评估已有的方案构想是否合理,还是提出新的方案,都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这项原则的含义是任何一项解决方案都不应违背中欧双方的基本贸易制度,因为违背其中一方基本贸易制度的解决方案注定没有可行性。 2. 中国利益原则 这项原则的含义是解决方案不能损害中国利益,不能让中国企业和工人付出额外的代价。具体而言,我们对应用这项原则评估解决方案时,可以提出高、中、低3栏标准。 这项原则的底线是明年我国受限纺织品对欧盟可用出口配额不应少于今年实际使用的配额。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厂商为了满足今年欧盟市场的较大需求,必须添置设备和人手;如果解决方案导致明年我国受限纺织品对欧盟可用出口配额少于今年实际使用的配额,那么我国厂商今年添置的设备明年就要闲置,今年新雇佣的工人明年就要下岗,对于我国厂商和工人显然不公平。我国工人在这个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尤其大,因为其中存在机会成本。显然,对于任何劳动者而言,一份可以连续数年乃至更久的长期工作机会优于一份只能持续1年甚至更短促时间的临时性工作,因为前者不仅能够向劳动者提供相对稳定的收入预期,而且有利于其真正提高工作技能(技术性越强的工作技能越难以通过短期的临时性工作提高),积累人际关系资源和连续的工龄,这些对于其工作晋升和增强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很有好处。假设一名工人今年不到出口纺织服装企业工作,他可以在其他企业找到一份长期工作,从而获得上述利益;但是由于他为了满足欧盟市场今年较大的需求而进入出口纺织服装企业工作,明年因为欧盟市场可用配额减少而下岗,他就丧失了上述潜在利益,付出了重大的机会成本。中国的长期利益并不在于竭泽而渔地短期内穷尽海外市场潜力,而在于以可持续的方式发掘海外市场,我们愿意与欧盟方面共同努力解决这场欧盟服装业市场危机,但解决危机的方案不应当损害我方的利益。须知,大多数积压在欧盟海关的中国纺织品货款当初已由欧盟销售商支付,解决这场危机是中国人帮助欧洲人,不是欧洲人帮助中国人,不能让中国人因为帮助欧洲人而受损。 中档标准是明年我国受限纺织品对欧盟可用出口配额不少于6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盟委员会关于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备忘录》(下文简称《备忘录》)确定的2006年出口配额。之所以提出这一档标准,是因为厂商的投资行为是根据一定的预期在生产和销售之前进行的,不少中国企业已经根据《备忘录》规定的明年出口配额作了相应的投资和人员招聘计划。 最高标准是保证明年我国受限纺织品对欧盟可用出口配额比今年实际使用的配额有所增长,若能保证明年出口配额增长率不变,但以今年配额增加后的新配额作为基数计算,那就最理想不过了。 3. 欧盟利益原则 这项原则的含义是解决方案应当维护欧盟进口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换言之,也就是能够让积压在欧盟各国海关无法清关的中国纺织品全部进关,至少能够让欧盟进口商在今年6月《备忘录》达成之前订购的货物能够全部进关。 4. 可行性原则 这项原则的含义是解决方案应当具有经济、政治可行性。 目前,已经提出的解决欧盟纺织品市场危机的方案构想主要有以下5种:提前使用明年的部分配额;追加配额;彻底取消对中国纺织品的限制;将压港的中国纺织品转向其他市场;中国与德国等赞成纺织品自由贸易的欧盟国家单独谈判,达成局部市场追加配额的协议。根据上述原则衡量,追加配额是具有较高政治可行性的次优方案;提前使用明年的部分配额将导致明年我国受限纺织品对欧盟可用出口配额少于今年实际使用的配额,有损中方利益;彻底取消对中国纺织品的配额限制是理论上的最优方案,但不具备政治可行性;将压港的中国纺织品转向其他市场缺少可行性,而且损害欧盟进口商的利益;中国与部分欧盟成员国达成局部市场追加配额的协议违反欧盟基本商业法律,不具备任何可行性,因为早在1993年1月1日起,欧盟前身欧共体就建成了内部统一市场,在内部各成员国之间实现了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对外实行统一的进出口管理,中国不可能与部分欧盟成员国达成局部市场追加配额的协议。下文将对前4种方案进行简要分析。 二、欧盟彻底取消对中国纺织品的配额限制尚不具备政治可行性 究其起源,今年这场对华纺织品特保争端本来是美、欧官方在某些保护主义势力的怂恿和压力下无理取闹,损害了我国在纺织品贸易“后配额时代”本应享受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理论上,彻底取消对中国纺织品的配额限制是最公正、最符合我国利益的解决方案。在欧盟,销售商普遍支持这项方案构想,特别是在英国、德国、荷兰、丹麦、瑞典、芬兰等欧盟成员国,这是从政府到业界的普遍共同意愿。早在8月初,中国纺织品压港危机刚刚爆发,瑞典工贸大臣托马斯·厄斯特罗斯(Thomas Östros)便紧急致电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明确提出:“我们强烈要求欧盟大幅度提高对中国纺织品的进口配额,或者彻底取消这样的配额。” 在8月18日的英国《金融时报》上,厄斯特罗斯与荷兰外贸大臣卡琳·范根尼普、丹麦经贸大臣本特·本特森、芬兰外贸部长保拉·莱赫托迈基联名撰文,指出对中国纺织品设限不过是基于过时观念的措施,不符合现代国际贸易的现实,仅仅是保护了欧盟低效率企业,却损害了高效率企业的利益,指出“最好的办法就是完全废除保护性贸易措施”。然而,这项方案注定要遭到那些当初鼓吹对华纺织品设限势力的掣肘,因此,付诸实施的可能性很小。 三、提前使用明年配额损害中方利益 提前使用明年部分配额的方案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意大利是当初鼓吹限制中国纺织品的干将,其主管对外贸易的生产部副部长乌尔索就主张提前使用部分明年的配额。据有关媒体报道,欧盟也向中方提出了预支2006年5类毛衫9%配额的建议,双方正在协商具体实施办法。 然而,这项方案本质上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的临时应付手段,无法彻底解决问题,而且将导致明年我国受限纺织品对欧盟可用出口配额少于今年实际使用的配额,有损中方利益。下文我们将通过计算说明上述结论。 今年提前使用的配额越多,2006年剩余可用出口配额超过2005年实际使用出口配额的部分就越少,超过某一临界点之后将导致2006年剩余可用出口配额少于2005年实际使用出口配额。我们首先计算这个临界点,亦即要保证2006年剩余可用出口配额不少于2005年实际使用出口配额,最多可以提前使用明年的多少配额。 假设《备忘录》规定的2005年中国受限纺织品对欧出口配额基数为n,2006年增长率为r,提前使用2006年配额比例为x,则《备忘录》原定的2006年出口配额为n×(1+r),提前使用的2006年配额数量为n×x×(1+r)。 这样,2005年实际使用的配额数量为: n+n×x×(1+r)=n×(1+x+x×r) (1) 2006年剩余配额数量为: n×(1+r)×(1-x) (2) 令(1)、(2)两式相等,即 n×(1+x+x×r)=n×(1+r)×(1-x) 得到以下结果: x=r/2(1+r) (3) 中欧纺织品备忘录确定的2006、2007年中国受限纺织品增长率r分为10%、12.5%两档,分别代入(3)式,得到结果是: 对于r=10%的类别(包括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女连衣裙、胸罩、亚麻纱7类),x=4.5%; 对于r=12.5%的品种(包括棉布、床单、桌布3类),x=5.6%。 表1 2005年中国受限纺织品可预支配额与压港数量对比
注释:①表中“2006年配额”项目系指6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盟委员会关于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备忘录》确定的2006年出口配额。 ②表中“增长率”项目系指《备忘录》确定的2006年配额增长率。 ③表中“可预支比例”项目系指按照上文计算得出的“x”值,即为了保证2006年剩余可用出口配额不少于2005年实际使用出口配额,最多可以提前使用明年配额的百分比。 ④表中“可预支数量”项目系“2006年配额”与“可预支比例”两个项目乘积。 ⑤表中“压港数量”项目系欧盟进口监测系统显示的截至8月22日滞留欧盟海关无法清关的中国纺织品数量。 资料来源:2006年配额、增长率数据来自中国商务部。 据此,笔者计算得出我国10类受限纺织品可预支配额如表1所示。如果提前使用明年配额比例超过上述数字,那么我国厂商明年就要面临欧盟市场萎缩的现实风险。由此可见,欧盟向中方提出的预支2006年5类毛衫9%配额建议不符合中方利益。 第二步,我们考察在不损害中方利益(即2006年剩余可用出口配额不少于2005年实际使用出口配额)的前提下,可以提前使用的配额究竟能否满足欧盟利益原则,即让积压在欧盟各国海关无法清关的中国纺织品全部进关,以免欧盟进口商蒙受损失。从表1可以看出,即使仅仅按照截至8月22日滞留欧盟海关无法清关的中国纺织品数量(欧盟进口监测系统显示)衡量,套头衫、裤子两类纺织品可以提前使用的配额也已经不够使用了。 四、追加配额需要解决的问题 如上文所述,追加配额是中欧双方可以寻求的具有较高政治可行性的次优方案,因为这项方案不违反中欧双方的商业法规,不会导致明年我国受限纺织品对欧盟可用出口配额减少,也更有利于欧盟进口商所订购中国纺织品顺利清关。然而,如果中欧双方在谈判中确认按照第2种方式追加今年中国纺织品对欧盟出口配额,其中就有以下问题需要明确: 第一个问题是对哪些纺织品追加配额。迄今,在欧盟对中国设限的10类纺织品中,裤子、套头衫、女式衬衫3类的配额已经用完,T恤衫、胸罩、连衣裙、亚麻纱等4类的清关率已经超过90%,剩余配额预计将在近日消耗完毕。无疑,这7类产品的配额需要追加。但另外3类清关率尚未达到90%的产品也有必要追加配额,否则日后将再次谈判,费时费力,损害中欧双方利益。 表2 《备忘录》确定2005—2006年中国对欧盟出口受限纺织品配额增量与压港数量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 欧盟销售商之所以争先恐后向中国厂商下订单、中国厂商之所以加班加点抢关出口,原因并不单纯是今年中国对欧盟纺织品出口配额太少。今年中国对欧盟受限纺织品出口额度固然不能满足欧盟消费者的全部需求,但其绝对数量和实际增长率已经相当可观。如表3所示,与2004年出口配额相比,10类受限纺织品中,除棉布和桌布今年出口配额增长率分别为80%和93%之外,其余8类今年出口配额增长率均超过100%,分别为:T恤衫,287%,绝对数量超过4.9亿件,约占欧盟T恤衫市场年消费总量(9亿件)的55%;套头衫,361%;男裤,673%,今年出口配额增长率最高,绝对数量达3.1643亿条;女衬衫,328%;床单,147%;连衣裙,269%;胸罩,113%,亚麻纱,205%。但配额首先耗尽的恰恰是增长率最高的套头衫、裤子和女士衬衣3类产品,清关率已经超过90%的T恤衫、胸罩、连衣裙、亚麻纱等4类产品今年出口配额增长率也比较高。因此,中欧双方企业的抢关出口行为实际上是不利预期驱动下的集体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配额不足的过度反应。要消除这种过度反应,最有效的办法不是强化直接的行政管制,更不是减少配额,而是大幅度增加配额,让双方企业均预期有足够配额可用,无需抢关出口,打乱本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周期。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比喻说明这一点。假设在无配额的自由贸易条件下,业界预期整个欧盟市场中国裤子需求量在3.4亿~3.5亿条之间,欧盟服装销售商综合考虑了进货渠道多元化和降低成本等多方面目标之后,在中国实际下了3.3亿条裤子的订单;但是中欧纺织品备忘录规定的今年裤子出口配额为3.1643亿条,与业界预期的需求量之间存在2400万~3400万条的缺口。在这种情况下,欧盟销售商的理性反应无疑是加快下单,订购数量也高于正常水平,因为缺货将导致价格提高和抢购。结果,欧盟销售商在中国下订单总数可能会达到3.7亿条,远远超过自由贸易状态下在华订单总数。 对于贸易保护主义者而言,要维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他们就不能推动实施过于苛刻的保护措施。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过于苛刻的保护措施将从需求和收益率两个方面激励走私等非法贸易。8月9日欧盟海关宣布中国裤子配额已经耗尽、危机全面爆发之后,瑞典工贸大臣托马斯·厄斯特罗斯(Thomas Östros)紧急致电欧盟贸易委员会委员彼得•曼德尔森,要求欧盟委员会尽快采取全面、灵活的方案解决因限制中国纺织品而引起的混乱局面,在信中就指出,配额制将造成进口商通过伪造原产地证明或其它非法方式进口。 另一方面,过于苛刻的配额限制反而会激励销售商采取更加积极的政治游说行动,放松乃至推翻贸易保护措施。在国际贸易政策博弈中,依据其利益得失,进口国国内不同利益相关者可以划为贸易保护主义、自由贸易两大阵营。前者的基本班子是与进口商品竞争行业的厂商、工会和行业组织,以及为上述厂商提供配套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另有一批学术界、舆论界和政界人士为他们摇旗呐喊。后者的基本班子则是消费者、进口商和零售商及其团体、为进口品提供配套及相关服务的企业、进口企业当地雇员,为该阵营提供舆论和政治支持的是信奉自由贸易的学术界、舆论界机构与人士,以及有关政界人士。就规模而言,进口国的保护主义阵营远远小于自由贸易阵营,较小的保护主义集团之所以往往能够成功地策动政府实施保护措施,依靠牺牲广大公众的公利而自肥,主要是因为自由贸易的受益者(消费者、销售商等)因所涉及个人利益较少而缺乏足够内在动力遏制保护主义。然而,一旦设限导致销售商进口订单更多,进而导致大批进口货物压港,自由贸易阵营就会有足够的内在动力采取积极的政治行动了,贸易保护措施也就有可能翻盘。这样看来,即使是为了欧盟厂商自己的利益,更好的办法也是放宽对中国纺织品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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