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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化纤产业的环境保护

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 发布日期:2008-07-07
    长期以来, 美国化纤业一直与政府积极合作致力于促进健康、安全领域法规的健全与完善;美国化纤制造商也一直遵循各联邦及州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这些环保法规包括了气体、水源及有毒物质的控制,紧急情况处置及公众知情权,资源储备及恢复,关于除虫剂、灭鼠药等制剂的控制,消费者产品安全,可燃性织物、食品及药品安全、职业安全及健康等规定。
 
  当政府相关部门针对纤维生产出台新的法规,美国化纤协会(AFMA)经常代表纤维生产者的整体利益而针对这些法规做出反馈、解析及采取相应措施, 具体包括:成员企业调研、发布产业数据以及必要的实验室研究工作。
 
  环保法律法令
 
  空气清洁法令  包括控制气体污染物的排放,对气体排放许可的要求,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限制。
 
  水源清洁法令  包括控制水源污染物的排放和对向河流、湖泊排放污染物许可的要求。
 
  有毒物质管理法令  包括控制化学品生产和使用,新化学品预生产通知,对化学品重要新用途的归档。
 
  紧急情况处置及公众知情权的法令  其中含有650种有毒化学品释放清单和数据向公众公开等方面。
 
  资源储备及恢复法令  是指液体废弃物的运输、储存及处理。
联邦除虫剂、除菌剂、灭鼠剂法令  是指杀虫剂及生物剂原料的生产和使用。
其他相关法律
 
  消费者产品安全法令  主要由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安全产品伤害和儿童用产品的优先权组成。
 
  可燃织物法令  包括面料、服装的燃烧状态以及儿童睡衣的标准等。
 
  食品及药品法令  是指医疗领域使用的纤维,食品接触。
 
  职业安全及健康法令  是指消灭工作环境中安全隐患。
 
  美国化纤协会关于环境及健康安全法规的计划
 
  美国化纤协会关于环境及健康安全法规的计划包括最大限度控制聚合物及纺织品生产过程中气体排放的技术标准(MACT);EO/PO 纤维成品中的有毒成份,纤维生产商与成品供应商的合作;提高床上用品、布艺家具防火性的检测手段;对控制有机合成纤维可吸入性有毒物质法规的应对,其中包括鉴别纤维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可吸入性有毒粒子和对尼龙纤维粒子毒性研究(没有检测到明显毒性);参照有毒物质管理法(TSCA),对新型表面活性剂及纤维后道处理物质进行注册,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的技术。
 
  新的规则挑战
 
  气候变化  越来越严重的温室气体和能源状况。主要涉及减少CO2的排放措施,核能源的政策和能源储备令的颁发以及寻找替代能源。其中寻找替代能源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如今应用得最多的氢、乙醇等燃料,开发的太阳能,风能,地热,水力等能源,以及政府的激励机制和补贴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手段。
 
  纳米材料  纤维生产及使用要顾及潜在的健康问题及环境影响。物理、化学及生物特性仅仅建立在大小尺寸的基础上,分析现有纳米相关数据的关联,对纳米材料生命周期评估的发展。
 
  有毒物质持续积累及污染物质(PBT)  有机氟化物(普遍存在于人体和动物体中,目前正在进行对其毒性的研究,特别对全氟辛酸及盐类重点关注PFOA);聚溴联苯等其他卤化阻燃剂以及普通化学品对人体及动物内分泌影响的评估。
 
  法规之外的关注
 
  产品生产  产品的生产者要包括对纤维产品下游消费者有全面的了解,生产、加工流程设计要预先考虑对最终用途的环境、健康和安全的影响以及对下游用户持续追踪以便及时修正数据信息。
 
  可持续的生产  不仅要看产品,更要关注产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包括可更新的资源,废弃物的循环回收,产品的生命周期,生命周期的维持,温室气体排放标迹,对“绿色化学”的研究和具有独立资格证明的自主供应链可持续标准等等。
 
  美国政府、制造商、零售商是一个系统,发现新能源、减少消耗和技术创新是整个系统的责任。总之,化纤产业技术不断创新及其他基础设施及条件的完备使这个产业能够从容、乐观的应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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