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纺织服装企业的经济利益,不断以不同形式的贸易保护措施来限制中国纺织品服装的进口,召回作为技术壁垒的一种形式,越来越多地被欧美等国家采用。据欧盟REPAX官网数据显示,2009年,欧盟共宣布召回我国纺织服装产品124项,是2008年召回数量的近3.5倍,增幅达254%。其中117项产地为中国大陆,3项为中国香港,4项为中国台湾,对我国召回的纺织服装比例占欧盟对全球召回总量的一半左右。纺织品服装是我国外贸的传统产品,2009年遭欧盟通报数量相较2008年成倍增长,这种现象应引起国内相关纺织服装企业和部门的高度关注。
据了解,我国被召回的服装产品中,其中104项由于绳带不符合要求被召回,10项由于小部件容易脱落进入小零件筒而不符合要求被召回,8项由于禁用偶氮染料超标被召回,其他由于燃烧性能,甲醛、镍释放及镉含量超标引起的召回各1项。绳带和小部件不符合要求被召回的共涉及114项,占全部召回总数的91.9%。
数据统计显示,我国纺织服装产品因安全问题遭欧盟通报和召回的绝大部分不是绿色壁垒问题,而是信息沟通和标准理解的问题:首先是外方客户提供的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部分外方客户对输入国技术法规不够熟悉,有的客户为了产品美观、导致产品设计中绳带过长或带有金属小部件;其次,有的客户出于成本考虑,采购的面料和辅料存在织物强度等物理指标不合格的情况,影响了产品质量;再次,国内服装生产企业对国外技术法规缺乏了解,一些企业盲目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外技术法规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没有对产品设计是否符合标准作出规定。
针对成倍增长的服装召回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关人士提醒企业关注以下几点:一是高度重视国外服装安全技术法规的内容,严格按输入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高度重视国外服装相关的安全法规内容,特别是输欧儿童服装上绳带和小部件的安全项目要求。二是注重产品设计审查。签订外贸合同时要注意不要接受有缺陷的设计,不可盲目满足客户的式样要求,应强化产品设计开发的安全项目审查。三是注意对服装面料、辅料及成品的检测。出口到欧盟市场的产品要重点检测小部件强力,禁用偶氮染料、甲醛含量、织物燃烧性能和金属镍、镉含量等要按照欧盟指令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测。四是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建立联系,协力突破产品检验和加工的技术难关,避免由于信息滞后或技术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