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优化退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增加了生成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的功能。提醒信息包括:出口企业退税申报时间、退税所属期、申报退税额,出口企业退税审核通过时间、退税所属期、审核退税额,出口企业退库时间、退库所属期、退库税额,已出口但尚未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且已接近相关文件规定申报期限的出口情况,已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但出口货物报关单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纸质单证尚未收齐的出口情况,已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但核销单尚未收齐的出口情况等。
企业可自愿选择需要税务机关提醒的内容,提醒信息将以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给出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