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际资讯 哈萨克斯坦自7月11日起对羊毛等商品执行新税则 来源:商务部 发布日期:2010-06-25 字体: 【小】 【中】 【大】 据哈萨克斯坦试管经商参处报道,哈萨克斯坦政府6月6日通过第520号决议,决定自7月11日起执行新的出口税则,对生皮、羊毛、废铁、废铜、铝锭、铝材和铝制品、铁路零件等征收10-30%不等的出口关税,同时规定了最低从量限额。 分享: 热门文章: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迁址通知! [2018-04-03] 2018中国市场商品销售统计结果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 [2018-04-02] 棉纺企业如何走向高质量?纱线质量技术论坛正热议 [2018-04-02] 4000亿税改措施已定,纺企说:降税是利好,释放新动能更重... [2018-04-02] 习近平:中非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2018-04-02] 展会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