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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动态
中部省份争抢沿海纺织企业
专家提醒,防止引资结构单一
“在开发区的纺织工业城内,除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可以奖励外,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还可按不低于30%的标准奖励给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以出让方式使用土地的工业项目,免收土地出让金。”……以上只是记者在安徽阜阳等地的纺织工业城的招商手册上随意摘抄的几条优惠措施。短短几年时间,各大纺织工业城纷纷选址中部地区,并罗列出各种优惠措施吸引企业进入。
“我国中部地区踊跃承接东南沿海纺织业转移已成趋势,各地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争抢沿海纺织企业到本地投资,但其单纯的优惠措施引发的单一引资结构却令人担忧。”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业部副主任孙淮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处长顾强等专家在2006中国纺织服装产业战略论坛上表达了他们的担忧。
孙淮滨表示,我国纺织和服装产业正在从劳动力、土地和能源成本较高的东部向中部转移,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安徽等临近东部的几个主要省份已经开始承接这种转移。但是,在承接转移过程中,中部各地的纺织工业城、纺织工业园区在引资方面普遍存在一些误区。首先,各地纺织工业城都“偏爱”大企业,对于固定资产投资上亿元的企业均给予更多优惠政策;其次,盲目追求附加价值高的中高档产品;第三,虽然强调中部省份纺织纤维原料产地的优势,却不注重产业链的引进建设,无法发挥原料产地的优势作用;第四,初始优惠措施力度大,却没有持续性,商务和政务环境的配套建设无法跟上。
顾强指出,中部各地应走出误区,改变单一引资结构,完善产业链,推动中部地区纺织产业集群的建设。他提出了综合成本的概念,即综合成本=制造成本+交易成本(物流成本+行政成本+社会成本+其他成本)。综合成本的降低可以给纺织企业带来新的竞争优势。而能够最大程度降低综合成本的方式就是进行集群生产。“因此,要想在中部地区打造纺织工业园区,在建设之初就要着力打造完整的纺织服装产业链。”顾强说。
中国中部纺织工业城总经理时乾中说,中部地区不能仅仅满足于国际大宗采购与中国沿海发达地区订单加工转移,还要在纺织服装企业加工基地转移的基础上,实现产业集群特定功能的组团式转移。
顾强表示,中部地区政府部门不仅要吸引大企业前来投资,也应该对中小企业一视同仁。要完善整条纺织产业链的引资措施,而不是只重视附加值高的环节;应加强对政务成本、社会成本的认识,从一开始就自觉地构造纺织服装产业链、产业配套体系、产业交易平台与产业内需市场开发四者并进的产业集群格局,才有可能真正地实现产业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