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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对土耳其纺织服装出口概况

来源:纺织贸促网 | 发布日期:2006-03-28

      2005年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对土耳其的出口在土方制造的层层障碍下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据中国海关统计,2005年中土纺织品服装贸易额合计达6.62亿美元,其中对土耳其出口6.26亿美元,比04年增长48.69%,自土耳其进口0.37亿美元,增长17.8%。

      一、中国对土耳其纺织服装出口情况

      1、对土出口以一般贸易为主。一般贸易出口额达4.88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77.92%,增长41.18%;加工贸易出口额1.36亿美元,占总出口额21.79%,同比增长21.79%。

      2、国有、国有参股、民营企业为出口主力。国企和国有参股企业出口1.98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1.63%,比04年下降7.56%;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出口额分别为1.81亿美元和2.47亿美元,增幅分别为86.25%和55.51%,其中私营企业增长了76.49%。民企在对土出口中所占的份额已达到39.46%,成为对土出口的重要力量。

      3、对土出口以织物为主。纺织品(含制品)出口在对土出口中占主要地位,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比重为86.45%,服装占比为13.55%。织物的出口额3.28亿美元,增长32.36%,占总出口的52.46%。其中以棉、化纤面料占较大份额。除面料外,对土出口增长主要是纱线和纺织制成品,增幅分别达到141%和60.45%。

      2005年,对土耳其出口数量、金额和单价整体保持同步增长,但部分品种量升价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纺织品单价增长5.7%,服装单价增长13.61%。纱线产品中,丝、毛类单价增长较大,分别为43.53%和32.56%,但棉纱的出口单价下降了27.16%,在出口份额中占较大比重的化纤纱线单价出现5.04%的下降。服装类产品中,针织服装出口单价全面下降;梭织服装中毛皮服装、衣着附件、其他服装、丝和毛制服装价格上升较大,带动了服装出口单价的整体上升,但其他产品的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4、 对土纺织服装出口以浙江、江苏和山东三省为主,出口金额占全国出口金额的71%,增长幅度均在35%以上。                               

      二、遭遇土耳其特保的44个类别对土出口情况

      土耳其方面在05年实施保障措施的42个类别的基础上,06年新增了第40类:毛、棉、合成或人造纤维梭织帷幔包括隔帘、室内窗幕窗帘窗挂布和其他装饰品,第67类:针织或构编服装配件、家用布、帷幔、毯子、床罩等,设限类别总共是44个。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5年,我对土出口这44个类别的金额共计1.69亿美元,占同期我对土出口纺织品服装总额的27%。这44个类别中,有18个类别出口金额的增长幅度超过100%,有11个类别出口金额的增长在100%以内,有一个类别没有出口,有14个类别出现负增长。出口金额增长的有27个类别,下降的15个类别,出口单价增长的有15个类别,下降的有27个类别。其中数量增长较快的有4类T恤衫、20类床单枕套、31类胸衣,78类其他梭织成衣等,增长幅度均超过600%。出口单价下降幅度较大的有四个类别,分别是9类毛巾、13类针织内裤、16类男梭织套装和157类丝质成衣,下降幅度超过50%。

      三、土耳其对华纺织品实施特保的背景

      中土双边贸易额在各自国家的对外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都不大,土耳其只是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出口的第30大市场。但近年来,土耳其却扮演着积极的贸易摩擦制造者的角色。自2004年3月《伊斯坦布尔宣言》起,到2004年底土耳其单方面对我纺织服装产品设限,到2005年12月17日又宣布2006年再次对我纺织品出口单方面设限,再加上频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中土纺织品贸易进入多事之年。

      土耳其对华纺织品实施特保,实际上是土方对多年来中土双边贸易不平衡心存不满的一次爆发和报复:中国入世以来对土纺织品出口持续高速增长(增长幅度在30%-72%之间),中土贸易多年保持顺差,土耳其是我国第九大顺差来源地。土方对此非常关注,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因此,此案不仅仅涉及纺织品本身,而涉及到中土贸易和投资全局的问题。

      配额取消后,土方顾虑中国挤占土在欧盟的市场份额、阻碍其纺织服装业的发展是其对华纺织品实施特保的深层次原因。土耳其纺织业是其支柱产业,占其总出口的1/3,是其重要的顺差来源。土耳其纺织服装最重要的出口市场是欧盟,占其纺织服装总出口的70%以上。目前,整个世界纺织服装市场供过于求的大环境决定了本行业必将经历激烈竞争、重新洗牌、结构调整的发展过程。对此,为保障自己的利益,土方肯定会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对中国予以限制。另外,中土双方出口商品结构的相似性,纺织业发展阶段的一致性,决定了发生贸易摩擦的长期性和不可避免。

     土方在对华贸易逆差、低开发票、中方部分采购项目未落实等方面十分关注。低开发票问题,虽然客观上此问题的出现是由于土不法进口商为了偷逃关税要求甚至逼迫我出口商所为,我企业虽处于弱势,但我方也有责任。2006年1月6日,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低开发票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

      2005年底,土耳其政府就06年纺织服装重新设限事向国内产业界征求意见,重新设限的类别包括05年设限的42个类别,另增加了32、35、38、40和67类5个类别。经中国政府和我会抗议后,土耳其外贸署12月17日发布官方公报,称依据2004年12月31日25687官方公报公布的《关于特定纺织品进口监控和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将于2006年对来自中国的44类纺织品实施配额限制措施,除05年设限的42类产品外,新增加了第40类:毛、棉、合成或人造纤维梭织帷幔和第67类:针织或构编服装配件等,06年正式设限产品为44个类别。06年2月我会与商务部共同组团再次赴土磋商,抗争土方设限,力争将设限产品范围缩小,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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