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6年美国对三个国家的纺织品服装设限
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公布的数据,2006年美国对进口中国、越南、乌克兰等三个国家的部分纺织服装产品实施数量限制。其中,对中国设限共涉及21种商品、34个类别;对越南设限共涉及25种商品、36个类别;对乌克兰设限共涉及4种商品、4个类别。
2005年全球纺织品贸易一体化历经波折,最终如期实现,而一向自诩为贸易自由化有力推广者、频频施压要求别国开放市场的美国,却在2006年仍挥舞着纺织品配额大棒,这集中反映了近几年来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的趋势,也充分显示了美国国内市场日益封闭的特点,与美国的自我标榜自相矛盾。
二、美国设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出于政治考虑
据美国官方的说法,对中国设限是依据2005年11月8日双方在伦敦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对越南、乌克兰设限,是因为越、乌两国尚未加入WTO,无法享受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的待遇。美国业界表示,设限是为了保护美国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贸易的冲击,并一再宣称,设限、尤其是对中国设限也是为了保护其他纺织品服装出口国在美国的市场份额。
尽管美国不遗余力地为设限寻找冠冕堂皇的理由,并在国际上网罗赞同其立场的盟友,但显然,这套说辞经不住推敲。姑且不论美国自身的纺织服装业到底竞争力如何、前景如何,如果仅从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冲击的角度出发,那么像乌克兰这样没什么“冲击力”的国家却被设限,而有“冲击力”的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却享受优惠待遇;如果因为越南、乌克兰尚未加入WTO就对其设限,那么还有许多国家不是WTO成员,其中不乏俄罗斯、伊朗等国,而且从进口增速来说,越南和乌克兰相对于其他供应国也不算很快,为何美国单单挑中了越南和乌克兰?而美国对中国的指责就更没有道理。美国每年要进口八、九百亿美元的纺织品服装,只要美国的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得到实惠,那么进口物美价廉的中国产品岂不是最好?实际上,美国并非真正关心其他供应国市场份额是否被中国挤占,而只是美国棉花、棉纱、面料在境外加工成服装返销美国的市场份额。美国标榜自己为了其他国家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付更高的价格买相同或更差的产品),无法使人信服。
可见,美国设限主要并不是为了达到经济上的目的,而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这其中,既包含美国国内选举政治拉选票的因素,也受到美国一些势力冷战思维、打压不同意识形态国家的影响,同时,这也是美国在国际上树立、巩固领导者和裁判员地位、推行为所欲为的经贸“单边主义”的表现,而对中国实施最为严苛的设限,则更蕴含了采取各种手段、从各方面遏制中国崛起的意图。
三、美国设限的绝大多数为服装类产品
从具体商品上看,美国设限的绝大多数为服装类产品。对中国设限的21种产品中有15种服装产品,对越南设限的25种产品中有22种服装产品,而对乌克兰设限的4种产品则全部为服装产品。
众所周知,近年来国际纺织品服装生产、贸易格局不断调整,美国由于经济结构的优化,服装业逐渐进入衰落期,服装企业纷纷将生产转移至国外,国内服装产量和市场份额不断下降(见下表)。同时,美国的服装出口也逐渐下降,据美国商务部纺织品服装办公室统计,2005年美国服装出口额44.7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42%,仅占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的27%。在国内服装产能大幅下降的情况下,美国却对进口服装产品设限,显然是毫无道理的。
2005年1-9月部分美国设限服装商品国内产量统计
类别 |
商品名称 |
国内产量(万打) |
同比% |
市场份额% |
338/9 |
棉制针织衬衫 |
4109.3 |
-8.87 |
12.64 |
340/640 |
棉及化纤制梭织男衬衫 |
349.2 |
-2.13 |
8.62 |
342/642 |
棉及化纤制裙子 |
238.8 |
-14.84 |
9.43 |
347/8 |
棉制裤子 |
1908.0 |
-13.80 |
12.58 |
349/649 |
棉及化纤制胸衣 |
934.5 |
-11.90 |
19.82 |
351/651 |
棉及化纤制睡衣夜衣 |
86.9 |
-2.47 |
3.41 |
352/652 |
棉及化纤制内衣裤 |
2812.8 |
-23.59 |
11.93 |
638/9 |
化纤制针织衬衫 |
552.7 |
-36.23 |
7.61 |
647/8 |
化纤制裤子 |
635.7 |
-25.17 |
11.72 |
数据来源:美国国家统计局
四、美国的设限数量与实际进口情况不符,缺乏合理性
美国对中国设限是根据中美协议安排设限数量,对越南、乌克兰设限则是根据以往配额基数计算设限数量,这样得出的结果使得设限数量往往与实际进口情况产生脱节,缺乏合理性,人为地引发供需之间、以及不同供应国之间的矛盾(详细数据见附表)。
一方面,美国对有些商品确定的2006年设限数量少于2005年的实际进口量,将对正常的贸易发展造成阻碍。例如,对中国设限的7种商品、对越南设限的4种商品、对乌克兰设限的1种商品均属这种情况。其中,对中国设限的化纤制百叶窗及窗幔(666类)减少幅度高达96.34%,此外,对中国设限的棉及化纤制泳衣(359S/659S)、毛制男西装(443类)、化纤制针织衬衫(638/9类)、针织布(222类)也分别减少了23%、17%、14%和12%。
另一方面,美国对有些商品确定的设限数量太大,使得设限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例如,美国对越南设限的棉制袜子(332类)、化纤制袜子(632类),2006年设限数量分别超过2005年实际进口量56倍、22倍,对乌克兰设限的毛制女西装(444类)超过17倍,此外,对越南设限的5种商品、对乌克兰设限的1种商品,2006年设限数量也均超过2005年实际进口数量的2倍以上。
五、美国对中国设限最为严苛,显失公平
从2006年设限数量比2005年实际进口量的增长率来看,尤其是从中国与越南的对比来看,美国对中国设限最为严苛,显失公平(见附表)。
1.在美国对中国设限的21种商品中,有7种商品的设限数量小于2005年实际进口量,占三分之一;而在美国对越南设限的25种商品中,这一比例仅为16%。
2.对中国设限商品中仅有7种商品的增长率超过7.5%,占三分之一,最高的也仅为22.53%;而美国对越南设限的商品中,增长率超过100%的就有9种商品,最高的达到5623%,还有6种商品的增长率在30%-100%之间,两者合计占设限商品总数的60%。
3.美国对中国设限21种商品的算术平均增长率为-2.13%;而对越南设限25种商品的算术平均增长率高达409.02%,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美国设限的偏颇。考虑到2005年美国就已对中国部分纺织服装产品实施“特限”,压制中国出口,按中国出口量潜能计,实际增长率将会更低。
4.中国纺织服装业的产能和出口能力远大于越南,但美国在确定设限数量时似乎并未考虑这一因素。例如,美国从中国进口缝纫线及精梳棉纱(200/301类)的数量是越南的30倍,而对中国的设限量仅为越南的6.27倍;再如,棉及化纤制套头衫(345/645/646类)从中国进口量是越南的42.39倍,而设限量仅是越南的13.97倍。在对中国、越南均设限的11种可比商品中,仅有1种商品中国的设限量/进口量比值大于越南。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美国对中国纺织品服装设限,不但违背了自由贸易的“自由”原则,也违背了公平贸易的“公平”原则。
六、积极应对当前美国设限的局面,做好相关工作
中美协议是双方妥协的产物,尽管可能存在这样那样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协议的签署在未来几年内,为两国企业创造了稳定的、可预见的贸易环境,对美国进口商下单、我国企业安排生产、出口乃至稳定我国纺织服装行业就业,都具有非常现实的积极意义。在这种形势下,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解决问题,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1.认清当前纺织品服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现实,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与贸易保护主义作斗争,推进纺织品服装贸易自由化进程。
2.做好双边协议的实施和管理,完善许可数量分配和招标工作。根据我国纺织品服装生产、出口情况和美国设限数量安排,预计今年协议商品输美许可数量总体上将较为紧张,尤其是我生产上有优势、而美国在2005年就开始对我实施“特限”的部分商品,由于缺乏足够的释放期,出口能力扩大与许可数量不足的矛盾将较为突出。
在许可数量偏紧的情况下,做好业绩分配和招标工作尤为重要。商务部对许可数量管理贯彻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规划,严密实施,加强监管,以期最大限度地提高许可数量使用率。从第一次分配和招标的社会反映看,仍有一些尚待完善之处,如:许可数量分配较为分散;企业投标资格门槛过低;投标资格转让引发招标秩序新问题;对弃标处罚力度有限等等。在严酷的贸易环境下,我出口企业也需加快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的进程。
3.警惕美国设置新的贸易壁垒。首先,要跟踪检查美方执行中美协议的情况,对美方以往惯用的单方面扣减数量等做法要坚决交涉;其次,要跟踪了解美国政府、业界的最新动态,警惕美国新的设限、反倾销、反垄断等措施,早做预警;第三,要认真考虑中美协议到期2008年以后的解决办法,做长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