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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监总局发出公告调整输美玻璃纤维布编码

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06-09-20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06年第66号 
 【发布日期】2006-08-17 


  根据海关总署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税目调整结果(海关总署2006年第42号公告),现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6年第30号公告附件一)中的相关商品编码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此次调整仅涉及《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输美622类项下的三个商品编码,其中原7019590010和7019590090合并为70195590000,原7019520000分拆为7019520010和701952009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输美622类项下部分商品编码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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