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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越南产品可获大幅关税优惠

来源:纺织贸促网 | 发布日期:2006-08-25

      据大众日报报道,越南近日开始执行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定,落实降税计划,我出口越南产品可获大幅关税优惠。
  协定执行后,中越双方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关税税率实现货物通关。此待遇可追溯至2006年1月1日在海关报关登记的货物。越南是继泰国、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之后,执行此贸易协定的第八个东盟国家。

  越南公布的减税产品清单涉及HS编码7000个子目项下的产品,包括农副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塑料产品、轻工产品、机械电器产品、纺织服装等。其降税幅度也较大,我国出口越南的氢氧化物、金属氧化物、碱类、有机化工品、染料等类产品,可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FORME证书”在越南通关时获得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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