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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淮滨:十部委“意见”解读

来源:全球纺织网 | 发布日期:2006-07-12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中央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世纪末纺织压锭调整政策后又一次有气势的政府专门有关纺织行业的政策性措施。时值纺织行业“十一五”开局之年,有必要作一番解读,以期准确把握其中的政策内涵。

    政策着眼点:累积的深层次问题

   “意见”在充分肯定“十五”时期纺织行业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贡献的条件下,明确指出:“随着产业规模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国际竞争更加激烈,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这就是说,目前纺织行业的增长方式、结构状态、竞争行为等基本面特征,难以适应行业面临的市场、贸易、原料、环境形势,再不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行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将会受到阻碍。

    资源和环境约束的根子在于行业累积的深层次矛盾。如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市场竞争不规范等。“意见”对此均作了深入和到位的分析,并以此作政策着眼点,阐明了行业下一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调整方向。

    调整重点明确但耐人寻味

    “意见”在调整的原则上突出强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这显然符合纺织行业的市场特点,有利于鼓励竞争和促进优胜劣汰。当然,政府的产业政策、综合调控手段在合理适当的条件下引导、运用是不可少的,有利于纠正市场机制的扭曲作用,但不是对市场机制的完全抑制。

    在“意见”中调整目标只有一个:“3600万吨”纤维加工的总量预期,更多的是有关效率、节能、降耗、创新、集中度的产业素质指标。基于此,“意见”明确提出了特别让人关注的“七大”调整重点,在技术与附加值、原料多元化、行业与产品、节能降耗与环保、自主品牌建设、企业组织与区域布局等领域,把调整的具体任务描述的清晰可循。 

   但有三点值得琢磨。一是在原料调整上PTA没有被列入,看来政府已把它作为需要控制发展的敏感行业,而非棉纤维、回用与再生纤维却得到了政府的充分认可。二是在行业增长点中,产业用纺织品在“意见”中受到了高度重视,并点出了“医用、汽车用、建筑和过滤材料”等新的培育点,但家庭用纺织品却只字未提,是否它可以完全由市场自由发展了?三是在区域调整上“意见”提出:“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适度控制棉纺、化纤常规产品产能的扩张”,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可以上附加值高的产能而在中西部或中小城镇可以继续搞常规产能?

    措施成体系,柔性与硬性结合

    行业结构调整需要政府一整套政策支持。“意见”在技术进步、调整指向、原料发展、规范市场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界定和安排,提供了很大的政策“柔性”或想象空间。其中,有不少行业组织政策建议被采纳的“影子”,也有“禁止”、“备案”、“控制”等行政色彩较浓的硬性措辞。

    当然,我们更加关心具体的政策方案究竟何样?什么时候出台?比如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推广CSC9000T,怎样能从文件上的政策决定变为实际中的政策行动,怎样在意识、法律、职能、工作、人才、资源等方面全面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期望能在下一步的细则或配套政策上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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