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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纺织品相关问题函告企业

来源:纺织贸促网 | 发布日期:2006-02-16

      新版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发证系统自2005年12月20日实施以后,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就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发证系统提出意见建议。对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商务部外贸司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负责单位研究修改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提出的有关查询、统计、撤换证、转让等建议已被采纳,对系统的修改已经完成或正在准备之中,有关意见建议详见附件; 

    二、对于一份中文证输入多个HS商品码的建议,因涉及海关系统的管理,影响面较大,暂不能调整。对于允许中英文证书金额在合理范围浮动、英文主证发海关报送设置总量一次抽报以及允许“恢复打印”使用原证号的建议,因涉及国内管理有关规定,故不能采纳。

    对外贸易司2005年2月14日附件:企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表

    1、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无法在系统中适时查询企业许可总量,调剂及剩余情况。建议可在“签证系统”增加“查询许可数量调整明细”栏目,增加按照“调整文号”、“调整日期”、“调整类别”、“调整日期”等项目的排序功能.(采纳,已完成)

    2、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自行加工数据提供方便。建议允许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导出所在地区企业的许可数量和发证明细数据。(采纳,已完成。)

    3、企业EID代码只能单个查询,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无法了解全省企业代码注册情况。建议增加EID代码的整体查询功能和中文名称的模糊查询功能。(采纳,已完成)

    4、目前英文证书号码段没有权限区分,一旦出现问题,无法追究责任。建议系统对号码段进行分配,设置一定的权限设制,并增加显示号码段分配的具体操作人。(采纳,准备修改)

    5、产地证打印不能区分是否存在配套的许可证。建议增加选择条件,可将有配套许可证与没有配套许可证的产地证分开打印。(采纳,准备修改)

    6、缺少各企业许可证办证数量统计,建议增加“企业领证统计”,可按照企业、证书类别统计实际办证数量。(采纳,正在修改)

    7、新系统许可证撤换证程序操作需进一步改进。(1)允许企业多次换证;(2)个别特殊类别,例如袜子,允许更换类别。(采纳,已完成)(可换三次)

    8、企业交纳全额中标金后,招标数量仍无法在商会和EDI中心顺利衔接。建议商会和EDI中心加大协调力度,同时增加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签证系统”凭调单号向EDI中心发送电子查询并接受自动反馈的功能,加快招标及转标的流转。(已协调解决)

    9、证书审核效率有待提高。(1)接受申领数据按照企业代码排序,无法做到“先来先审”,建议按照申请时间排序;(2)建议在审核中文证时显示英文证书关键内容,便于核对。(采纳,已完成)

    10、证书打印后整理工作量大。建议按照证书种类分开、配套打印,允许按照企业代码、类别排序打印,便于后期整理。(采纳,正在修改)(配套打印降低打证效率、费证率较高)

    11、网络连接不畅、流程设计等问题造成证书、证号浪费严重。正着手提高网络服务水平.

    12、企业电子申请通过复审但证书尚未打印时就已经可以打印领证申请表,无形中给发发证机构带来较大压力,建议适当延迟企业申领表的打印时间。(可由地方发证机构自己协调)

    13、在企业打印的中文证申领表上注明英文证号。(采纳,正在修改)

    14、企业领取证书均需单独打印申请表,程序繁琐,建议增加汇总打印申领表的功能。(采纳,正在修改,引入“批量领证申请表”)

    15、省内业绩分配许可数量转让工作效率低,建议参照目前已经运作比较成熟的招标二期转受让程序,采取由转受让企业上报电子数据到所属发证机构,计算机自动配对后发证机构再进行确认的方式。(采纳,准备修改)
    16、部分出口大省签证经办人员的日审核数量高限不能满足业务需求。(建议将每个经办日审核量的最高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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