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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资讯(08年前)
出口退税不宜频繁调整
中国政府7月30日决定再次结构性调整出口退税率。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同时取消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
显而易见,本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是政府权衡各方诉求出台的一个均衡方案。
出口退税的“中国特色”
与国际通行做法不同,中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更具有短期政策杠杆的作用,制度的弹性相当大,而不是一个固定的制度。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比较大的出口退税政策和制度调整,基本上随着经济波动而出台。当经济增长减速,外贸出口增长下降,往往采取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和制度调整,1997年-1998年的调整就是比较典型的实例;当经济增长过快,外贸出口增长速度过高时,又采取降低出口退税率的政策,2006年-2007年的调整即如此。出口退税率的结构性调整次数更为频繁。
上述特点,与国际通行的较为固定的出口退税制度,即间接税的零税率出口制度,形成了鲜明对比。
对中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和政策,目前国内有以下三种不同的意见:
——主张按国际惯例,实行出口商品零税率的稳定的出口退税制度和政策;
——主张完全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和制度,主要理由是出于对财政收支的考虑;
——主张可以不实行出口商品的零税率制度。理由是中国税制是以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如果实行零税率出口,与以直接税为主体税制体系的国家相比,出口商品中的含税成本明显要低,所以会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按照这种分析,中国的出口商品可以不采取零出口税率,也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
应“动汇率、稳税制”
出口退税作为企业经营成本或者收益的一个重要外部影响因素,政策和制度的调整,对于与外贸相关的企业影响是比较大的。
对外贸依存度比较高的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和制度调整,通过对外贸出口的影响,会传导给整个社会的总供求,从而对整体经济增长与稳定产生影响。但这只是一个理论上的逻辑推导,它的政策效应究竟多大,缺乏量化的深入分析。
来自市场的反映,是在人民币升值了20%多以后,一些行业的经营已面临明显的生存考验。例如,有报道称纺织服装业和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已受到比较明显的影响。一些中小纺织服装企业,因人民币升值、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涨,利润急剧缩水,部分企业被迫停产倒闭。
在此背景下,近半年来要求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呼声很高。目前做出的调整出口退税率的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各种观点的一个平衡方案,即兼顾了缓解纺织业中小企业经营困难,财政出口退税支出压力,以及环境保护几个方面的需要。
针对当前面临的问题,以及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方案的特点,中国政府应该采取的政策组合,是浮动汇率、稳定税制,以市场调节为主、政策调控为辅。
汇率是外币的价格,即使是实行有管制的汇率制度,也应该是在市场调节基础上的适当管制。所以从根本上讲,汇率应该以市场的调节为基础,根据供求状况,应该是经常浮动的。
与汇率的频繁浮动不同,税制应该是中性和基本稳定的,出口退税制度也是如此。这样才能发挥好市场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如果税收制度也处于波动状态,那么企业的经营预期就更加难以确定。
而且税率的变化会加剧市场波动的幅度,产生叠加或者扭曲市场信号参数的效应。因此,税制应保持中性或基本稳定,让市场价格参数来直接反映供求状况。只有在非常必要时,才可以调整税收制度,以影响市场调节和企业行为。
中国税制体系以流转税为主体,因此,不采取零税率的出口退税政策有一定的道理。但应合理确定一个适宜的出口退税率,并尽可能保持它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