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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孟加拉纺织业正当时

来源: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记者 陆健 | 发布日期:2005-11-08

    今年随着配额体制的结束,反映在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全球市场占有率上,预计发展中国家将占有2/3的出口市场。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对美欧出口不断增长,引发美欧在年初就对我纺织品出口进行设限。虽然在6月我与欧盟达成了协议,但其中仍有十项产品受到限制。而美国对我纺织品提出防卫措施申请和已经采用防卫措施的产品项目多达20余项,今年1-8月这些产品输美数量已达42.06亿平方米,占我国输美纺织品总出口数量的48.85%。今年10月中旬我与美国举行的第六回合纺织品谈判没有达成协议。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IMF)的估计,纺织品出口配额的取消将促使部分出口国整合,以及加强某些出口国的竞争力。预计发展中国家平均可获得9.6%的出口增长率,其中我国可望增长51%,印度增长97%,南亚其它国家则增长12%。

    原来业内人士预测孟加拉的纺织品出口将受到我国的挤压,出口国际空间将缩小,目前看因为我国受到美欧的限制,美欧进口商为降低未来无法交货的风险而分散下单的地区及数量,孟加拉国在纺织品出口上反而受益。

    孟加拉国在配额制下,原本为保护本国的利益,严格限制外资设立成衣加工厂,以确保配额利益不会与其他国家分享,但在后配额时代,政策已有所改变,目前正积极吸引进外资投入该国成衣业,以增强国际竞争力。

孟加拉总体投资环境

    孟加拉属于发展中国家,劳动人口约6,030万,地理位置则居南亚与东南亚国家间的桥梁,在以下各方面具竞争优势:策略性地理位置、熟练且学习快速的劳工、企业营运成本低、天然资源(天然气与煤炭)、享有发达国家的市场进入优惠、奖励投资配套措施、政府对民间企业发展的支持推动。

    孟加拉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率自1992年6月前推一年的5.04%增加至2005年6月前推一年的5.38%。孟国产业增长率则自1999年6月前推一年的4.92%增加至2005年6月前推一年的8.6%;制造业的增长率,也从1999年6月前推一年的7.38%增加至2005年6月前推一年的8.43%;出口增长率则从1999年6月前推一年的3.16%增长到2005年6月前推一年的13.82%,出口值达86.54亿美元,若以出口项目来看,以纺织品占大宗(表1),增长幅度高。

表1:孟加拉主要出口产品                   单位:百万美元
项目 2003/7~2004/6 2004/7~2005/6 增长率(%)
冷冻食品 390.25 420.74 7.18
茶叶 15.81 15.84 0.19
原麻 79.70 96.19 20.69
化学产品 121.46 197.18 62.34
皮鞋 68.30 87.55 28.18
麻制品 246.45 307.48 24.76
针织成衣 2148.02 2819.47 31.25
梭织纺品 3538.07 3598.20 1.70
家用纺品 135.49 156.14 15.24
其它 640.03 734.80 14.80
合计 7602.99 8654.52 13.96

孟加拉纺织服装业现状

    纺织服装业在孟加拉国的经济上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约占工业产值的38%,占出口所得的75%,就业人数约450万人,其中多数为女性。纺织服装业是孟国银行、保险、航运业的主要客源,并带动了运输、饭店、美容、化妆品及其它相关行业,提供了服装配件业80万个工作机会,资源回收业20万个工作机会。

    纺织业在孟加拉国纺织服装业的发展及生产体系上,属于上中游的纺纱、织布及染整等纺织业系较弱的一环,不论在出口及就业人数等各方面均不及服装业重要。孟加拉国服装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度为10.5%。

    但孟加拉服装业在各主要国际市场的占有率普遍不高(详见表2),平均不及3%,预计仍有相当大的增长空间。

表2:2004年6月前推一年孟加拉成衣在主要市场的占有率     单位:百万美元
市场 服装总进口 自孟加拉进口成衣值 市占率(%)
欧盟 74,150 3,651.81 4.92
美国 66,400 1,628.59 2.45
加拿大 3,700 256.40 6.93
日本 19,700 19.79 0.1
香港 1,700 6.59 0.39
韩国 900 3.15 0.35
其它 32,350 119.76 0.37
合计 198,900 5,686.09 2.86

    长期在配额保护下的孟加拉服装工业,过度依赖进口纺织品,依赖优惠的市场准入待遇,以及欧美市场的需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4年中期工作报告称,2004会计年度内,孟加拉纺织业共赚进57亿美元,约占全国外汇总收入的80%,但花费了29亿美元在进口布料和其他服装配件,以及支付中间商的佣金上。

    孟加拉在过去十几年中改善了国内的纺织基础,进口纺织品所占成衣出口比重从1995年的75%降至2004年的51%,但自给率仍大大落后于印度和巴基斯坦。

    孟加拉纺织部估计,到2008年全国布匹需求将达到58.80亿平方米,若想达到75%的自给率,需再投资44亿平方米的产能,但以目前孟加拉的经济状况,根本没有达成的可能性。

纱布等原料供给不足

    孟加拉国布匹产品的产量几乎每年均有两位数的增长幅度。由于市场需求殷切,以2004年6月前推一年的统计看,孟加拉国内外销市场的布料需求量为51.88亿平方米,而孟加拉国布料产量为27.5亿平方米,仅能满足53%的需求,还有24.38亿平方米的缺口,预估在无新增产能的状况下,此缺口在2008年度将达39.07亿平方米。

    纱线方面也同样面临供应不足的情况,2004年6月前推一年的纱线需求量为92.46万吨,产量则为38万吨,占需求量的41%,尚有54.46万吨缺口。

    为缩小供需缺口,孟加拉国在未来将投资建立一系列的纺纱织布厂,具体如表3。


表3:孟加拉纺织业未来投资规划
序号 项目 目标产量 设立工厂数 预计单厂经费(百万孟加拉币) 预计总经费(百万孟加拉币) 需求工人数
1 纺纱厂 33.28万吨 72 800 57,600 50,000
2 梭织布厂 12.1亿平方米 93 500 46,500 37,200
3 针织染整定型配套厂 7.2亿平方米或12万吨 70 300 21,000 49,000
4 染整定型厂 12.1亿平方米 60 600 36,000 30,000
5 服装厂、纺织配件厂等 -- -- 650,000
合计 161,100 816,200
注:1美元 = 65孟加拉币

欧盟给孟加拉GSP关税优惠

    欧盟将孟加拉国看成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因此孟加拉国产品输欧盟享有GSP关税优惠,其输欧盟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均享有免关税及免配额的优惠(Everything But Arms, EBA)。自2001年以来,孟加拉国出口欧盟纺织品和服装仅2002年有微幅减少,其后均呈增长(详见表4)。只是欧盟逐年审查纺织品和服装产品的适用优惠国家,一旦从出口国进口量连续三年超过该项产品进口的12.5%时,将取消其适用优惠资格。欧盟在7月同意继续对最不发达国家产品给予最惠待遇。这表明,作为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的孟加拉国将会在未来不确定的一段时期内继续享受欧盟的最惠政策。

表5:孟加拉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欧盟趋势              单位:百万美元
时期 出口值 增减 (%)
2001年6月前推一年 2418.00 --
2002年6月前推一年 2411.00 -0.28
2003年6月前推一年 2712.00 12.48
2004年6月前推一年 3651.79 34.65
2005年6月前推一年 3945.67 8.04

孟加拉国鼓励外国投资

    孟加拉国欢迎更多外国纺织企业到当地投资,尤其是中国企业,并享受出口无障碍、进口免关税、利润可带走的特惠待遇。孟加拉政府在鼓励投资上有多种优惠政策包括:

    在财税措施上,税捐免征期或加速折旧优惠,所得税减免、进口设备关税减免、避免重复课税、准许汇出版权与技术权利金等费用。

    在非财税措施上,准许整厂设备输入、签证申请容易、红利与资金汇出便利、投资达规定标准可申请永久居留许可。

    同时在孟加拉生产的纺织品出口西方发达国家,无关税壁垒,对欧洲、加拿大、日本和澳大利亚出口时,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不会遭遇来自WTO和欧盟方面贸易壁垒的困扰。

    现在孟加拉服装企业每年要从中国进口大量布匹,如果中国纺织企业投资孟加拉国,可以直接到当地生产。孟加拉针织品出口协会负责人法祖勒·侯克呼吁中国纺织企业:“来孟加拉投资吧,这里没有配额限制,能获得最大的回报。”他说,目前,在孟加拉的投资环境没有什么障碍,中国企业到当地投资,孟加拉肯定保证甚至可以扩大中国纺织企业对国际市场的出口。

    据了解,在孟加拉投资纺织,优惠政策和有利条件很多,纺织业在孟加拉属于出口导向型产业,可享受5-7年100%的进口免税待遇。如果在孟加拉6个出口加工区投资,出口加工企业可享受10年免税。在孟加拉投资可以独资或合资,利润带出孟加拉不受限制,投资结束后,经过孟加拉中央银行授权后还可将销售收入带走。

外商投资孟加拉国受到以下法规的保障:
    * 1980年外国民营企业投资法 (The Foreign Private Investment (Promotional & Protection) Act-1980)
    *   1980年孟加拉出口加工区法 (The Bangladesh Export Processing Zones Authority Act 1980)
    *   1989年投资法 (The Investment Board act-1989)
    *   1994年公司法 (The Companies Act 1994)
    *   1996年孟加拉民营出口加工区规定 (The Bangladesh Private Export Processing Zones Act, 1996)
    *   2005年产业政策 (The Industrial Policy-2005)
    *   2003~2006年进口政策命令 (The Import Policy Order-2003~06)

孟加拉具有吸引外资优势

    在市场上,孟加拉拥有1.35亿人口的内需市场,64亿美元的出口市场,预计出口市场到2007年可达75亿美元,2010年可达100亿美元。

    拥有充足的熟练和易于训练的劳工,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人多地少的孟加拉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因而其劳动力价格也相对低廉,工资极具竞争力。

    纺织业使用的公共设施费用极具竞争力--电费US$0.033/千瓦;具有充沛的地下水,可自行凿井免费使用。

    由于纺织品和服装是该国出口最大宗产品,劳工人数也最多,政府将持续给予支持。

    对设厂所需的厂房及公共设备等必要设施,孟加拉国政府将配合投资计划,协助加速进行。

    对于利润与投资资金的汇出无限制。
    为外销需要进口的机器设备与原材料可享受免关税优惠。
    外籍员工的工作许可申请容易。

我国已建立海外投资机制 
  
    我国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表示,已建立了一套政策体系及管理制度,协助厂商赴海外投资设厂,充分利用海内外市场及资源,主要以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等方式进行。 

    在政策体系方面,我国已制订鼓励厂商发展境外加工贸易投资及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及措施,公布支持中国大陆厂商携带资金承包国外工程的政策。 
    我国目前已建立《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通过多边及双边机制解决对外投资合作障碍,以及宣传、推广我国企业,落实合作项目,并提供各国的法律规章、市场及企业状况等信息。同时建立相关公会组织、驻外领事馆经贸商务机构、境外中资企业商会、投资者等共同参与的形式及协调机制,加强产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此外,我国通过对外投资审批制度,简化流程,实施网络申报及核准,解除厂商申报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经营权的限制,亦不断改善对外经济合作的服务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金融支持与服务,目前我国已有许多商业银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协助厂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等经济合作,提供贷款、担保及保险等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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